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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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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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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akeluvnowar
自地自建,住戶持有的土地面積跟原來還是一樣,但是經過都更後,原住戶所持有的土地面積就被大量稀釋了,這是參加都更的住戶所付出的土地成本。
但是建商就不一樣,建商取得都更實施者資格後,可以將住戶土地予銀行抵押取得融資充當興建經費,興建完成後可以分得房屋出售,建商所付出的成本很高嗎?大多是都更計畫初期整合所需之資料準備以及時間成本,相對於獲利而言應該是一本萬利,因為在一個都市建案最大的成本應該就在土地的取得上,都更以現在的情形來看,只是一個讓建商無償取得土地的巧門而已。

整合就是一件很困難的工作,是一種需要付費的專業技能,不然如果有住戶有能力花時間精力來整合全部所有人來和建商談條件,就可以將給建商的利潤壓到最低,問題是有哪個住戶做得到,或願意無償去做?
舊 2012-11-15, 01:02 P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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