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akeluvnowar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3
引用:
作者chen680
那應該算是費用,不叫被污掉

我不清楚實際容積率。不過假設舊房子的坪數是50坪,單純住戶自己花錢打掉重建,用新的容積率只能蓋成35坪,但是如果是適用都更法,政府還是讓你蓋到50坪,多的15坪就是被出錢出力的建商拿走當成他的費用和利潤,住戶則可以省下重建的費用。如果住戶是一坪換一坪的話,那表示都更的新建築面積要超出既有的建築面積建商才能有利可圖,我很懷疑這種情況要怎樣才能發生,因為這表示新的容積率規定無用,都市景觀只會更為倒退。不過或許台灣的經濟狀況已經糟到大家都不想用新的較高水準容積率了


自地自建,住戶持有的土地面積跟原來還是一樣,但是經過都更後,原住戶所持有的土地面積就被大量稀釋了,這是參加都更的住戶所付出的土地成本。
但是建商就不一樣,建商取得都更實施者資格後,可以將住戶土地予銀行抵押取得融資充當興建經費,興建完成後可以分得房屋出售,建商所付出的成本很高嗎?大多是都更計畫初期整合所需之資料準備以及時間成本,相對於獲利而言應該是一本萬利,因為在一個都市建案最大的成本應該就在土地的取得上,都更以現在的情形來看,只是一個讓建商無償取得土地的巧門而已。
 
舊 2012-11-15, 12:50 PM #6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akeluvnowar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