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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o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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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335
引用:
作者Computer Cowboy
為何不可? 只要增加地積比率就可以了,
現在建二三十層的大樓, 50年後可能都是建超過100層的,
到那時候就算用1:1.5甚至1:2來換, 建商還是有賺頭。


要蓋高當然可以啊!!全台北都是101工程上當然不是問題!!

問題在於您忽略居住跟生活環境品質還有救災疏離~~

住宅區的建蔽率跟容積率是依照都市計畫時推估未來人口數跟服務公設所訂立

所以法定容積是能在提供適當的公設服務水準(公園綠地 學校 道路交通 汙水處理...等)下所訂

而無限提高容積所換更多的居住人口(100戶變成300戶再到500戶),相對生活品質便下降~(沒記錯的話光是美國德州就可以容納全世界人口,每人還享有28坪空間 ,但有人想住嗎?)

PS:不過也是有人倡導都市應該要蓋超高樓把人都塞進去,這樣就不會去破壞其他自然環境...
舊 2012-11-14, 07:53 P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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