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usher67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17
引用:
作者SUNGF
這樣太沒有人性了

用12號散彈槍 獵鹿彈

3米距離內 沒死就放走



這樣會不會太殘忍?啥--不會?那我們可以更殘忍一點?

所有死刑犯都編號,2號槍斃1號,3號槍斃2號,以此類推.
最後1個再找無期徒刑犯來槍斃他.
舊 2012-11-14, 07:22 PM #4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usher67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