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個人認為目前都市更新問題重重
原本都更最大用意是都市安全,次為都市生活品質,再來都市景觀
而目前容積獎勵機制卻換來原住戶肖想不用成本的新房+見獵心喜的建商
設想在沒都市更新條例前~
一棟老舊屋舍要重建,原本該是屋主(和建物所有權人等)集資找建築師,營造商等依照法定容積重建(協議合建) , 如此一來~ 你是透天便是換透天,公寓換公寓,大樓換大樓,何來土地持分被稀釋容積被建商賺走問題(你自己東西舊了 怎會奢望別人幫你免費換新)~
每個人對自己不動產價值認定不一 ,那何不自己花錢重蓋或不蓋 ,妄想政府幫你蓋不用錢的新房,自然引來豺狼建商,一坪換一坪+車位不夠,還有人妄想1:3,真是人心不足~
都更是有急迫性,在不增加政府負擔下,也只能搬出不用成本的容積獎勵肥肉,但也引來覬覦利潤的各方,而問題是只有在容積值錢的台北才能辦成,中南部同樣老舊建物,居住安全跟品質惡劣的住戶,又該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