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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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imaike.
關於這個個人意願就很難定義
自殺也叫做個人意願,請問如果安樂死合法,是不是自殺者就可以不要拯救了?
所以我才說為什麼安樂死沒那麼簡單與單純,不是因為你說好像就該有自主意願,就該讓你有死亡的權利
還有我也想再說一次,對於這東西要不要合法我沒有意見,但我不認為這是一個不需要任何限制的權利,也不是一個可以拿著一條新聞就在那邊叫說要合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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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安樂死雖屬自殺的一種,但應分開討論
同樣都是自殺,有一時衝動的,也有經深思熟率的
個人認同的,是經自己深思熟率過後,還有死亡意願的
且有預留遺囑,並簽屬同意書
我自己的做法是用預留遺囑的方式
寫明在遇到何種情況下,需為我進行安樂死,並同時簽器官捐贈卡
※但當然目前還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