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想過為什麼安樂死只有在幾個國家中才是合法的?
而且就算合法,也是有很多限制與條件?
如果你沒有想過,只是單純的認為,只要有無法治癒的病痛就該給你死亡的權利
那就真的很可惜
而且我必須要指出,安樂死有一個很重要的條件就是,當事者必須有強烈的死亡意願
你舉出這個案例,母親是失智的,請問你要怎麼徵得當事人的真正意願?還是你覺得只要是直系血親就能決定親屬的生存權?
你舉這個新聞其實真的跟安樂死無關
我指出這樣的問題並非說安樂死就不該合法,而是安樂死本身這個議題就非常敏感,你自己想想看:「到底甚麼情況我們可以真的讓一個人選擇自由的死亡?」
安樂死的問題就在這裡,因為很難確定那個情況,就算讓安樂死合法的國家,他都給你非常多的限制
所以我不認同隨便拿一個案例就來說安樂死要合法,還是這麼的一廂情願
還有安樂死有很多種,你要合法的是哪一種?被動的還是主動的?可否有認真想過?要不要我告訴妳台灣其實早就有被動的安樂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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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帳號I
全世界目前有哪一個國家有合法安樂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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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立法容許安樂死的地方有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瑞士和美國的奧勒岡州、華盛頓州和蒙大拿州等地
但請記得一件事情,這些國家與地區不是你想死就可以死,如果真的是你想死就可以死,按理說在荷蘭你自殺就不會有人要救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