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eraphicsid
只要出車禍有酒測值不論高低就要公共危險送辦
不論是哪方的錯
這條法律本來就不合理。
根據台灣法律,他也沒有達到酒駕標準0.25
卻因為害怕被處分或是退役,讓他起了肇事逃逸的心態....
這是正確的嗎?
等於酒測這件事情有雙重標準... 
|
為何不論酒測值高、低送辦是不合理的?
這條法律規範,就是要任何駕駛人只要飲酒就不要駕駛。
酒精何時發作?下一刻誰知道?
處份是他軍中的規定及標準,況且軍法本來就嚴格,明知不該犯而犯…這是誰的錯?
一般人酒測值未達0.25mg/l,也不會犯法…
酒測沒有雙重標準,只有人有雙重標準…
喝一點應該沒事啦?
待會應該沒有臨檢?
現在以有很多人死於酒駕下,不要再讓這事情發生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