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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533
引用:
作者seraphicsid
只要出車禍有酒測值不論高低就要公共危險送辦
不論是哪方的錯
這條法律本來就不合理。

根據台灣法律,他也沒有達到酒駕標準0.25
卻因為害怕被處分或是退役,讓他起了肇事逃逸的心態....

這是正確的嗎?
等於酒測這件事情有雙重標準...


為何不論酒測值高、低送辦是不合理的?
這條法律規範,就是要任何駕駛人只要飲酒就不要駕駛。
酒精何時發作?下一刻誰知道?

處份是他軍中的規定及標準,況且軍法本來就嚴格,明知不該犯而犯…這是誰的錯?
一般人酒測值未達0.25mg/l,也不會犯法…

酒測沒有雙重標準,只有人有雙重標準…

喝一點應該沒事啦?
待會應該沒有臨檢?

現在以有很多人死於酒駕下,不要再讓這事情發生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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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K:Jensen 12" DAC:novas 1794 AMP:Coffee mono 2A3 訊源:瑞麗 1723
舊 2012-11-12, 10:46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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