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arstorm-2
其實工作應該要是很單純的, 那就是等值交換(待會會說明那個"值"從何來)
賣方付出時間精力, 買方付費.
值: 就是市價. (是一個金額, 當不是一個特定的金額)
某樣工作, 完成率以及件數, 大多數人交換的金額落在哪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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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從來都不是等值交換,不然你以為薪資保密條款是為了什麼?你以為年功序列制(講資歷)是為了什麼?好好去想一下我講的這兩個問題。
有工作經驗的都知道,薪水跟能力往往不見得成正比,用這點來看付出收獲這理論就不攻自破了,簡單說,我看過薪水高的,都是面試敢談的。
大家都不是第一天出社會,還是有人愛說些從此白馬王子跟白雪公主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的童話故事,實在是讓我一邊看一邊想笑,說勞基法重罰五千元我還會比較信哩!
如果為自己打算,就是不努力,就是搞受害,那我希望各位工作都不要不設底線,盡心盡力完成所有老闆交付的事項,反正又不是我在痛,干我屁事。
我勸各位真的不用客氣,不要想說我只是個小小員工還需要多努力才能怎樣,這就是那些人要給你的觀念,希望你乖乖做到死啦,自己的權益要去爭取,不合理的東西要懂得拒絕,你不敢談就是被凹而已,只要你有能力,這家不給,你就換一家啊,要不然自己出來做也可以,言盡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