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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ose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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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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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2852090
我覺得要麻就是貨到付款~~收貨在匯款~對於賣家風險太高了!
換個立場想~大大會讓對方先收貨在匯款嘛?風險太大了~


同理心,所以我也沒辦法要我給錢,卻沒什麼依據,就只好取消交易,對雙方都沒影響

誰知道這樣就叫做來亂,無奈

我是曾經與人交易是先寄貨再付款,不過有採拍賣下標方式,雙方有個交易履約的約定
舊 2012-11-09, 12:36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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