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Reich 唐
我不覺得你這樣的工作態度與做事方法是正確的。
如果你知道做不完,有沒有事先跟老闆溝通清楚?確實知道老闆了解你的狀況?
講不清楚,看似把任務攬下來,又不做完就走,如果是我的下屬這樣搞,我隔天就請他不用來了...
我有請人走路過,對我來說,工作能力再強,工作態度0分,就是零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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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請這員工會虧錢,一定早就被裁了
沒裁就表示老闆還有賺,明示暗示只是想多凹一點而已
你會與員工溝通,但不代表每個老闆都喜歡溝通
大多數員工自己排的工作時程都是用8小時上班時間去估算
但是因為台灣很少有加班費這種東西
大多數老闆會用一天12小時來估,但是又不能明講他的估法(講明了就要付加班費)
就會想辦法東凹凹西凹凹,製造言語陷阱(沒錯就是陷阱)讓員工接受他的時程
當然如果員工的本質學能超強,無人能取代,當然不用怕這些招術
但是社會上大都是平凡的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