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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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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cmwang
賣方自己的狀況,可是也不能因此強迫買方買單吧(理論上賣方應該自己找Skype談的 ),不能說從Skype那邊拿不到退款,就去告買方侵占(刑法的侵占罪有其要件,這個狀況根本不可能成立,頂多是民法的不當得利而已),甚至用情緒性的字眼攻擊買方,那只是挖洞讓自己跳而已....

是這樣沒錯
但如果是我處理這件事,一開始賣家說他出錯的時候
我就會把多的款項匯給他了
畢竟也才500塊...我覺得我的時間價值大於這500塊
舊 2012-11-08, 06:24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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