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建請站長強化黑名單功能?
不然光是被列黑名單不痛又不癢的沒啥意義,因沒公告似乎系統也不會通知,當事人若不知自然無從改進了;另雖列了某人黑名單,若有人回文引述還是得被迫看到不想看的...
建議增強黑名單功能如下:例如,
統計每月被列黑名單達某個票數(例如10票)以上者,並由程式自動執行:
1.前5名,停權並永不再復權
2.前6~15名,停權2個月
3.前16~30名,停權1個月
說明:
1.這些人都會同時大量註冊免洗ID替換使用,故各名次人數不宜過少俾免疏漏。
2.另外很重要具有關鍵的是,必須同時設定規定加入會員須滿一年者(或至少半年)才賦予具有將他人加入黑名單的權利,以免被這些壞蛋ID反噬了。
如此應該會有實質的警愓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