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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y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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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Kaohsiung
文章: 267
引用:
作者fgasfgasg
重點是「當天」走人,沒給人家準備

勞基法有規定要提前告知的


當天是可以的!
還會盯著你收拾個人物品!!

準備? 要準備什麼?
生氣嗎? 搞破壞嗎? 搞分裂嗎?

給你足夠的日期預告工資..就可以打包走人了!!

不懂的話~
別亂放炮!!

這些事情..
勞工都不懂..怎麼會知道自己權益在哪裡??
還想要爭什麼??
舊 2012-11-07, 11:10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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