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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d959
這樣的論調也太好笑了吧~!!
這叫基本的禮貌,若你開震動且不影響他人的情況下,我想老師或是長官也不會理你。
記得我們大學教授每學期第一次上課就會把規則講清楚,上課帶手機請開震動或靜音。
連續三次的下場就是該門學科當掉重修,因為你不尊重自己,要教授怎麼尊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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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幾個網友就有講了,不是不能處分,而是正當的處分方式,你說的該學科當掉重修這是我覺得能接受的處分方式,而不是犯法搶奪並破壞別人的財產,要是老師自己不能守法,叫學生怎麼尊重老師,老師連法都不守了,我何必守你的教學規定。
至於基本的禮貌,只因為別人的看法跟您不同就說別人的論調太好笑了,也不是非常有禮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