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odzilla chyx
我覺得差蠻多的
美國的選舉人代表沒有自由投票的權利,功用就是照制度依形式去當投票機器
台灣之前是國大代表投的,國大代表是民代,選上了說誇張點就是想幹嘛就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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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一堆都是民國38年前在中國大陸選出來的,去世了就一直從大陸當時的候選人在台的遞補,可能得幾百票幾十票的也能當

台灣的算增額補選只有少少點綴,結果黨外要求民主的人要求全面改選被當叛亂犯,還真想知道當初如果國代逝去大半結果蔣經國還沒走國民黨要怎麼收尾....這種亂七八糟見不得人的東西也能拿出來和美國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