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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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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選舉人團制度的産生和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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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 — 2012年美國總統大選很快就要決出勝負。很多人不太了解的是,美國總統不是由一人一票直接選舉産生的,而是由各州選舉人團根據普選結果選出的。因此,決定大選勝負的,不是看候選人所獲得的選民票數有多少,而是看他得到的選舉人的票數有多少?下面的法律窗口節目,我們要為各位介紹美國的選舉團制度。

在美國,直接投票選舉總統的不是選民,而是選舉人。全美一共有538張選舉人票,候選人如果贏得超過半數的選舉人票,也就是270張選舉人票,就能當選為美國總統。這個選舉方式是和200多年前美國開國先父的構思分不開的。

​​耶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希瑟•格肯(Heather Gerken)説,開國先父擔心,除少數上層人士外,普通人一般不了解總統候選人是誰。因此,他們試圖建立一個選舉體制,讓博學多識的人代表普通人選舉總統。

“憲法制定者對選民自己選舉總統不是很信任。他們擔心,如果沒有中間組織從中調和,選民們可能會選出不恰當的總統人選,因此他們建立了一個體制,讓選舉團成員作為選民和總統之間的中間人,先由選民選出選舉團成員,然後再由這些成員選出總統。”

另外一方面,美國建國初期,交通很不發達,全國性政治組織尚未形成。開國先父還擔心,由選民們直接投票選舉總統,會産生太多候選人,從而使選票分散,而通過選舉團制度,要求總統候選人必須贏得超過半數的選舉人票,可以選出全國認同的總統人選。再者,規定每州一個選舉團,可以使人口稀少的小州的民意得到充分表達。
舊 2012-11-07, 10:23 A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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