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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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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小書僮
以下這種黑鍋要公司背
證據上好像還不太合理


當然有些證據是指向公司超過法定工時,
只是小弟也離開那家公司了,
實際情況我也不是很清楚,
只是身體是自己的,
公司是老闆的,這是不變的真理。
舊 2012-11-07, 09:56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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