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omp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Quaker2002
重點是故意,一個是想詐財,一個是爭一口氣,都一樣不可取。

我不是替休旅車說話,他違反道路交通規則,違規變換車道是事實。


這樣說好了
妳說通勤遇到不讓的
妳會認為他是惡質的 是惡意製造車禍嗎
舊 2012-11-07, 09:56 AM #17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ompt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