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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漲 停
那你還是不懂 ...


別人違規 , 我們是因為不想發生車禍 , 所以選擇讓出行車空間 .
這篇沒有人認同休旅車的開車方式啊 .

我不是講了多次 , 遇到這種 , 我都選擇讓 , 然後剪輯影片送去檢舉 ,
高速公路上一張 3000 .
而黑車選擇了最糟糕的方式 -- 玉石俱焚 !

我又來打你的臉了.

上次汽車(A)硬要左轉,擋到直行機車(B)的前進路線,機車騎士下車拿棍棒打人,你記得你自己怎麼說嗎?
剛好跟現在矛盾耶!

你忘了你怎麼說嗎?
我來提醒你,你說[主因]是汽車(A)左轉影響機車路權,所以才有暴力事件.
影響路權的A是主因.

現在怎麼剛好相反呢?
現在你說,雖然休旅車(A)影響轎車(B)路權,只要減速讓他切進就不會發生這事故,所以轎車(B)駕駛肇事主因?!
變成被影響路權的B是主因了?!

如果你現在說的是正確的,為什麼之前的事件不是[機車讓一下就可以避免暴力事件,所以機車駕駛是主因]?

你的觀念真是亂七八糟啊!
所以我說過很多次了,你不只是邏輯,數學和物理有問題而已,你應該找時間去檢查一下,問題真的很大.
 
舊 2012-11-06, 04:32 PM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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