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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o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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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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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愛麥噹噹
原來住戶的持分被建商稀釋拿來賺錢是應該的
被拿去賺錢還要掏錢出來買自己的房子



您要不要把權利變換計畫搞懂再來談

弟認同都更理念,但確實台灣都更有許多問題對住戶,建商,政府都是

此篇觀點弟僅表示都市更新不該是住戶妄想一棟住了30~40年的老公寓

政府就義務免費幫你換棟全新的,卻不用花任何成本

目前畸形都更的容積獎勵,不僅是建商賺走,也是拿後代子孫的容積來換~~
舊 2012-11-03, 06:00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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