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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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gpoka
您沒考慮到老公寓變成全新大廈不用出成本嗎?
現行台灣都更戶有很奇怪想法,想要一坪換一坪+車位 ,卻不想付出任何成本(簡單說不出錢)
所以其中拆除跟重建等成本當然轉換成容積給建商賣房 ,不然建商又不是做慈善的
另外樓主PO的應該是依都市計畫法24條自擬變更細部計畫, 並非都市更新,依規定變更就要回饋給政府相關土地跟金錢(低價值土地變成高價值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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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住戶的持分被建商稀釋拿來賺錢是應該的
被拿去賺錢還要掏錢出來買自己的房子
引用:
作者奶油銓
建商不是這樣算的啦:
他會用"等價"來交換
假設現在你的房子, 30坪(建坪),一坪市價30萬來算的話市價900萬。
附近新蓋好的房子若是平均每坪45萬 則建商會拿 20 坪跟你換 (含公設),如果你要維持30坪則你要自己出差額。改建的這段時間,會補貼你租屋的價錢。
我講的可能聳動些,但是台北橋這附近建商大致就是這樣在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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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建商只要付住戶的租金 + 建設的成本 - 還給住戶的戶數
其他都是放進自己口袋的
但是建商無所不用其極地將成本轉移到住戶身上
能以現值對換當然是建商大賺
最好還是用公告地價
1:1能接受的住戶真是佛心
壓低住戶的權益 最大化建商的利潤...
難怪建設公司都愛都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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