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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心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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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13
引用:
作者gpoka
您沒考慮到老公寓變成全新大廈不用出成本嗎?

現行台灣都更戶有很奇怪想法,想要一坪換一坪+車位 ,卻不想付出任何成本(簡單說不出錢)

所以其中拆除跟重建等成本當然轉換成容積給建商賣房 ,不然建商又不是做慈善的

另外樓主PO的應該是依都市計畫法24條自擬變更細部計畫, 並非都市更新,依規定變更就要回饋給政府相關土地跟金錢(低價值土地變成高價值土地)

果然黑心錢總有人認為理所當然.
舊 2012-11-03, 04:52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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