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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H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引用:
作者goodpig
這篇新聞需要討論的重點有這麼難找嗎?

且未繳通行費也不屬可連續處罰項目,過收費站95次,通行費也不過3800元,駕駛人上高速公路,是屬於同一次的駕駛行為,現在每過一站都被罰,適法性有問題,而逾期繳款,就被罰近16萬元,相差超過41倍,不符比例原則。

要罰錢當然可以,本來逾期就要罰錢

但是連續處罰合理嗎?可以從40元一路翻倍到3000嗎?

應該要制定合理的上限金額吧,警察的紅單都沒有遠傳這麼兇狠


這就是重點,

高工局對於人民 一副高高在上 合不合理不重要

本局與遠通 依法行政 一切合法 沒有適法性問題

高工局對於遠通 一副和藹可親 違不違反合約不重要

凡事皆可討論 暫緩 修改 轉圜 悉聽尊便 沒有違反合約問題
舊 2012-11-01, 05:00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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