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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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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geminiprince
可能沒那麼容易...

把條杯杯牽連進去就很扯了...

內容我看過了,沒什麼具體的地點、服務單位、員警姓名
也沒對國家、社會造成任何實質上的損害,而且看起來也不是故意的。
實際上不過就是隨便用個理由要把人移送而已,
反正困擾的也不是那些警察,而是抽到這鳥案的檢察官,
到最後就是被喇正、不起訴處分&不會留下前科紀錄。
還誤觸法網勒...記者跟著賺點數的賊頭在瞎起什麼鬨?
如果報導中的主角因為誤信謠言就要被被罰,
那寫這篇誤導新聞的記者不是更應該被移送?
舊 2012-10-31, 05:06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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