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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聞蒼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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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
文章: 224
我因為扁一個咒我全家死光光的畜牲兩拳,兩年前的冬天

進裡面蹲,只能說北所衛生環境有夠差,腳底有傷口碰到哪邊

的水,整隻腳就發炎腫得像麵龜一樣,好在我只待7天,之後43

天移到北監,腳才有變好不用截肢變殘廢.要坐牢不如裝精神病

患去住松德院區啦,4人一間有床可睡不用二三十人打地鋪睡一

間,也不用洗地洗碗筷洗馬桶,還有小護士或小妹妹可虧,吃的

跟裡面也是天差地別.我進去五十天只有變瘦不是變胖啊,菜

難吃到一餐吃不到一碗飯,尤其吃完還要洗一堆人的碗筷,洗太

慢還被嫌被念,在外面有人這樣對我,只會讓我拿著工業美工刀

問候他祖宗十八代啦,裡面是吃不到紫糯米飯啊,松德院區就有.
 
舊 2012-10-31, 11:25 A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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