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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zplm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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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11
引用:
作者埋冤狼
再投一次我還是會投他

從十八啦事件和生計事件的回應方式
我相信另一個候選人不會比較好


換成是我也投阿...

拜託..有偷有搶嗎?
沿用多久了?

法律明文規定的到底要抗議啥?

法律前平等.人人都享有公平正義

會很難懂嗎?

當然會很多人說..那之前怎都不懂???
不公平.之前18沒18沒慰問.有慰問
那怎辦勒?

騎驢找馬嗎?

有能力不會讓這問題浮上檯面的..

該是大家一起享受謝謝指教的時刻

共勉之~~~~~~~~
舊 2012-10-31, 01:19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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