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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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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會特別用名目來區分何者為慰問金,又和何者為月退俸本來就有其目的與歷史意義
就是為了幫我們現在的政府解套,因為知道時局不可能一成不變,
當初是為了可憐照顧你們,結果後來反客為主?
這樣跟那個乞丐的故事有甚麼兩樣?
給你方便就當隨便,給你顏色就開染房,一切都當成應該的就不對了
就現在免稅要取消了,本來就該立即的取消
沒想到還要弄配套措施? 來個課多少稅就補多少,以慰民心?
連國中小教師因課稅,還要減少課堂數?
空出十分之一上課時數,需要聘一萬五千名代課教師? 代課老師做一樣領不一樣這不是階級鬥爭這是甚麼?
不知道政府在配個屁措施阿,該繳就繳好嗎? 吃人吃夠夠,吃到最後又來個50年不變成為慣例?
連18% 明明是利率的外加50%就用立法來強迫全民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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