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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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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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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FBI.
勞法一定要大修,把類似行為(低報/假自願離職等)列入商業詐欺範圍內,以刑代罰,這種歪風才能遏止....


大家都很想這樣,不要再消極的上網抱怨,不要再消極的上街抗議,可是政府跟資方就是不動如山,勞方還要被罵不爭氣,連上街抗議都被酸沒出息搞不起來。如果是您提的這麼具體的方案,看是要公投還是連署還是推動修法,參與的勞工一定會很積極。
     
      
舊 2012-10-30, 02:04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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