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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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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edwarf
沒記錯的話,只有第一個月要去兩家以上的公司面試。
拿了對方的名片,確認自已沒有錄取後,就可以去申請。
申請成功後,就不用了再一直去面試。
6個月中要是有面試成功,剩下來的金額也會正常的入帳。
(也就是申請成功後,這6個月的錢就是會付光)

以上,多年以前同事去申請的經驗,參考參考。

現在的規定是每月都要去做拿著失業手冊去就業服務站做失業認定
每次認定都要附2家公司的面試資料
然後就業服務站會再指定你一家公司資料請你於一星期內面試回覆
並且每個月都會有就業促進活動
這個活動一定要去參加否則會失去失業認定
舊 2012-10-30, 01:41 PM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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