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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所得歸搶匪 奧地利法院判決令人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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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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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
gdrs
被害人已不存在,代表沒有犯罪,物品判回原主人是正確的
失物園主人不肯認領,也就是說
那件物品不是犯罪物品,沒收該物品更是莫名其妙
被害人「已」不存在
「已」的意思是~曾經存在
兩個可能性
1.事後查證無犯罪事實
2.被害人不是倒了(公司)~不然就是掛了(人)
那代表沒有犯罪?
如果以實際上真的是有犯罪事實~
那你認為還是應該把錢給犯人?
2012-10-28, 12:4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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