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犯罪所得歸搶匪 奧地利法院判決令人傻眼
瀏覽單個文章
艾克萊爾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 」
文章: 2,511
這例子得條理似乎是這樣
被搶的銀行從保險公司先得到了賠償保險
之後法院想把贓款與金幣還給保險公司(因為銀行已得到賠償,損失方變成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光拿金幣就比一開始賠給銀行的還有剩,所以就不要贓款的部分了?
但銀行也因為已取得保險賠償,所以也不想拿這筆錢?
最後沒人認領贓款的部分,所以法院就判給了歹徒?
但按常理(我們得)應該是沒入國庫不是嘛?
歐洲得判法實在超有人權得~
__________________
ぶ(∀゚ )人(゚∀゚
人( ゚∀
人(∀゚ )人(゚∀゚
人( ゚∀
ノ
(↑一個因為疫情影響導致工作超閒不知做啥好的傢伙↑)
2012-10-27, 07:53 PM #
9
艾克萊爾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艾克萊爾
查詢艾克萊爾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艾克萊爾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