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ISDN128K
這兩天 好像在別串看到的 轉過來你參考看看吧
國民黨的法院到底「放了」那些國民黨人和國民黨的同夥?
前屏東縣長伍澤元,因涉及四汴頭弊案,被判15年重刑,後以糖尿病爭取保外就醫,再向高院法官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率團赴日本考察,最後逾期滯留中國未歸,成功潛逃。等於就是放了!
前高雄市議會議長朱安雄,掏空峰安二百二十七億元,又涉賄選被判刑,在入監服刑前夕,棄保潛逃,下落不明。等於就是放了!
前高雄市長王玉雲涉掏空中興銀行一百多億元超貸弊案,被判刑7年,潛逃中國。等於就是放了!
中國國民黨的立委兼中常委劉松藩,因為在廣三超貸案掏空台中商銀,A走二億元被判刑四年確定.棄保潛逃到中國。等於就是放了!
自稱力霸集團創辦人的王又曾涉嫌掏空力霸集團七百多億元,於爆發財務危機後,以養病為由,潛逃美國。等於就是放了!
中國國民黨陳由豪,掏空東帝士,債...
|
對啊,那些法官要羈押誰讓誰交保都是有邏輯的...所以像阿扁這種帶頭砍18%的心頭恨,死也不能放...其他像上面或014那些個同陣營"小咖",關之於他們於人民無益,當然可以交保...這些利益共生集團,果然自己人和其他人,絕對分得很清楚,不像那些呆呆投票給他們的死老百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