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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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_akemi
按照您的邏輯,公教的老闆是政府,人民是股東,公司人事成本太高就該調整。
所以...
勞工的老闆是企業,財團股東覺得人事成本太高,才會搞出起薪愈來愈低,這樣就合理?
再者,既然只是老闆不同,勞工就只是為企業盡心付出30年,沒有退休可領是要怪企業無良吧!
當然...政府放任財團吸金惡搞也是主因。
但這跟別間公司員工領多少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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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當然是合理的,公司負擔不起過高人事成本,如果不處理就會倒閉,大家一起完蛋。
只是說要省人事成本要按照規定來,不是想怎麼苛扣就怎麼苛扣,
像是要裁員要給足資遣費,加班還是要給加班費....等。
裁員減薪都是很正常的精簡人事成本的做法,不過我國政府無法任意裁員,
所以只能減薪,要是公務員們嫌薪水待遇少,可以離職,勞工也是這麼做。
更何況目前大部分人的訴求也不是要減現行軍公教人員的薪資,
只是希望把不合理的慰問金、退休金砍掉而已,畢竟當初保費就沒繳這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