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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358
引用:
作者技術性米蟲
新聞片段也只是說沒刑事責任
民事呢

網友的連結中提到:



文中提到:
智慧局表示:如果只是打開收音機和電視機的開關,沒有另外加裝擴音設備或其他器材,再擴大播送的效果,店家只是單純接收廣播電台或電視台節目的收訊者,就沒有利用著作的行為,不必去取得授權,自然也沒有民、刑事責任的問題。
舊 2012-10-26, 02:53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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