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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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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1
引用:
作者sclee
不用回了
看到SILENT MEMBER 其實早就不必理會 浪費時間的應該是我們
你高興就好 我是沒有興致再跟你玩下去

隨便你玩不玩囉,反正該講的事實我還是會講清楚
引用:
作者sclee
十八趴的議題根本就不需要爭論下去
這種被認為不公不義的制度不是在1996年已經正式廢除 新進公務員或不符合資格者不能領 早就訂了落日條款...

只是大眾還搞不清狀況被政治人物牽著走 誤以為公務人員人人可領十八趴 其實最不滿的是舊制下仍可領的是'哪些用黨職拼公職一起計算年資"才是最大問題

是啊,問題是這筆錢還是年年在支付,今年是800億,最高峰可以達到一兆,現在不砍,就是政府財政年年失血。而且現在在職者84年以前的年資也可以適用。假設你家的軍公教還沒退職,他們也是要幫忙負擔而且享受不到太多好處。如果已經退職,那就恭喜了

引用:
作者sclee
而其中不能砍的或是修法後會出現"違憲問題" 執政者難道不考慮進去嗎? 當然有另一派人的說法廢十八趴或修法不違信賴保護原則 下面解釋得很清楚行政命令也算 砍罷!到時官司就打不完

大法官釋字第525號解釋文說:「信賴保護原則攸關憲法上人民權利之保障,公權力行使涉及人民信賴利益而有保護之必要者,不限於授益行政處分之撤銷或廢止(行政程序法第一百十九條、第一百二十條及第一百二十六條參照),即行政法規之廢止或變更亦有其適用。行政法規公布施行後,制定或發布法規之機關依法定程序予...

我懶得看釋憲,基本上行政命令就是可以改,不然國民黨立院黨團也不用急急忙忙將18%立法制定成法律,就是想讓民進黨要動18%會更困難。這麼簡單的道理台灣一推會識字的人竟然不懂,還口口聲聲藍綠一樣爛,還和我一樣有資格投票選總統
舊 2012-10-25, 10:39 AM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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