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rtdink007
國外的立法委員都是地區性的民意代表選舉選出的嗎??我覺得這種制度不怎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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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世界各國民意代表的選法也一直再變,目前台灣這一套選法是抄日本的,不過日本也是剛用不久。
這套制度民選的缺點是地方對決,一個地方只能有一人勝出,約四成選票會成為廢票。(首長選舉也是同樣的後果)
而政黨比例代表,更是讓選民無法決定候選人,完全由政黨自行分配。
以前大選區多代表制,到最後變成配票大戰,配得好的政黨就算得票數略低,也可能當選席次較高,這也是一種不公平。
另外目前日本在吵的票票不等值的公平問題,選區投票人口差距最大達5.5倍,等於有的地區的民意被壓縮了。
以下是個人想法。
在看過各種選舉制度的優選點之後,我目前想到的做法是全國不分區大選。
首先是立委人數,我覺得每10萬選舉人一個立委是比較合理的數字,所以大約是180名立委。
再來由於是不分區大選,參選人數約會在500人左右,所以選票設計將會是採用圈選三個數字,為了避免有人忘記圈"0"造成廢票爭議,選票號碼也將所有的"0"去掉,所以第一號將會是111號。
再來為了避免配票,所以立委的權力將會隨著得票數而大有不同,一個得50萬票的立委,在立法院作各項投票時將以50萬計,得1萬票的立委就只有1萬票的代表性。
這樣的設計,大約99%的選票都會是有立委當選的有效票,可同時兼顧廣大民意與少數族群。
最後,選民是健忘的,所以一年選一次。
這樣擁有強大民意基礎的民代,自然會把總統制改成內閣制。
而各政務官由各立委去當,遇到多人想當的職位,就以得票數比勝負。
這樣的制度,就會將執政黨主席的權力更降低,因為很多部會首長可能都是別的政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