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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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在台語歌壇曾出過1張專輯,自稱「新寶島小天王」的林姓男子,涉性侵少女且誘毒逼賣***,千名女子受害;去年交保後仍性侵多人,今年5月再被逮,又獲高雄地院交保,近來還在高雄市開設***亂酒店,成酒店大亨。
今天出刊《壹週刊》報導,高雄地方法院指出,林男起訴的罪名為《人口販運》及《兒少條例》等,均為本刑5年以下,且並未列入有再犯疑慮得以羈押的法條規定,承審法官雖認為林男惡行重大,但無潛逃、串供、滅證之虞,因此以限居境管的方式交保。
習慣就好了 酒駕撞死人也幾乎都是可以交保的 這個沒出人命算什麼
這就是台灣的爛法律 只要會考試 會念書就可以當法官
知道法律有問題永遠也不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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