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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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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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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鄉長
講什麼誠信原則,前提條件是公司營運正常,公司快倒了就沒誠信了,還想領年終?下個月還能領薪水再說吧.....
還有講什麼承諾,民主不是民代的任何屁承諾,人民就必須全盤接受,人民有複決(改變法律的權利)和罷免的權利,這意味著人民權力凌駕於法律之上,超過股東對公司所能行使的權力(股東也不能更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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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
所以我也沒有反對削減不在合理範圍內的支出
縱使自家老爸也是有得領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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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鄉長
更何況在你的例子,現實世界的正確做法是:火掉該主管,否認該白紙黑字,要嘛你離職,要嘛你接受新條件,在法律上你也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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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世界的作法不見得是正確作法。
只是大家都悶不吭聲的接受而已。
不然的話大家可能連薪水都沒得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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