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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場合說不同的話,希望某些人明白這道理
1.鄭男嫌貓吵恐嚇飼主被送辦
2.鄭姓嫌犯嫌貓吵踹破室友門將貓打傷被送辦
3.鄭姓嫌犯嫌貓吵踹破室友門將貓打成重傷被送辦
4.人魔微波爐烹貓 狠煮15分鐘奪命 飼主哭癱:怎下得了手
假設貓真的很吵
1 我會質疑飼主是不是沒管好貓.鄭男有點倒楣
2 我會覺得鄭姓嫌犯有點衝動,也會質疑飼主是不是沒管好貓
3 我會覺得鄭姓嫌犯有點過火,飼主多多少少有責任
4 鄭姓嫌犯人渣一個,飼主即使有錯,跟這人渣做的比起來,已經可以直接無視
同樣的道理
1.x女在夜店被撿屍性侵
2.x女在夜店被撿屍性侵殺害
1 我們可以酸那女的活該
2 性侵犯是人渣
某些網友的說法在這例子就是,如果x女不去夜店,嫌犯就不會性侵殺害她,所以是她活該
要注意的是,去夜店沒有違法,同樣的貓在室內叫也沒違法,就說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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