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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附帶一提 .... 我只針對這個社會 . 不針對個人
1. 法律是服務於人 . 不是人去服務於法律
法律是對應社會需要 . 而非社會去服從法律規範
法律沒有那麼理所當然 . 讀社會學的最清楚 . 玩法的更清楚
我們是法律的主人 . 還是法律的奴僕 ??
2. 法律的合理性與否只在社會現實中展開 . 不在法律所示的文字敘述中展開 . 不在人的法律信念中展開
意既一條在普遍環境中造福群眾的法律是聖人
在另一環境中就可能是王八蛋
因法律有強制 + 一條鞭(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特質
況且它只對一特定因素行使其法 ..... 不顧所面事物的其他與整體
網路防火牆也有例外選項 ........
合法性社會危機 + 惡法亦法 + 依法行政 <= 各位怎麼看
3. 堅持法律表面的合理 . 卻沒看到法律關懷的初衷 .... 法律是有可能蒙蔽人的惻隱之心
台灣社會崇尚法治卻走向表面 + 道德沉淪
越來越多人難以找到自己的純真善美之心
並不是說他們不具有美善心地 . 而是他們通過大量社會知識後 . 把自己的善美之心給隱藏了
知識的謬誤
4. 天龍人 <= 該辭彙由日本漫畫產出
台灣居然有對應並適用該辭彙的背景 . 所以天龍人的指涉方可大肆流行
從語言來看社會文化 . 這是誰的悲哀 ??
這個社會越來越沒有人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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