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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t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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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36
引用:
作者cesarlin
我不知道您是否做過公家機關的案子,我的經驗是沒錯長官們就是會干涉製作,就是會用他們考試第一名的的頭腦來”指導”你製作......

而且接公家的案子不是小貓兩三隻就可以去接的,沒有一定的資本額,人數連門檻都過不了,不要說製作了,而3人工作室跟30人的公司開銷怎能一併談呢?

您也許會說那為何不省錢找小工作室來做就好,可惜的是沒有一定的履歷,一定的規模,沒有人敢發案給你,更不要說公家機關的案子了,所以製作費用很大一部分是保險費用,因為同樣的東西可能小工作室也做得出來,可是不保險。

我相信大家有目共睹這廣 告不好,不過請大家搞清楚這廣 告是不好在哪,看不懂? 製作粗糙? 還是內容大家不喜歡?

我個人認為這廣 告的訴求很簡單,就是請大家尊重政府的財經”專業”,讓政府放手去做就是如此而已,我相信大家都看得懂,只是不喜歡他的內容,可惜的是這廣 告要宣導的內容就...



我有接過公務機關的案子,的確有時候會出一堆怪主意,接案的時候也的確會要求切合他們訂出來的題目,

但是會動到案子架構或主軸? 公務人員有這麼勤快的話,早就有感****有問題,可能現在這串就不會出現了?

才區區一百應該是沒甚麼弊案,只是這件事情凸顯出,公務人員花錢不當成自己的錢在審視,反正通通外包不要自己勞心勞力就好,

而另一方面,業者本來應該要有職業水準,拿人錢財與人消災,但這個錢可能因為某些緣故過去太好拿了,沒想到剛好遇到人民有感所以就爆了
舊 2012-10-24, 12:05 AM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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