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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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才去陪客戶的外國朋友去地政事務所辦事情
再次深刻體會到為什麼台灣的公務員沒效率
明明一件事情,一個人可以辦完的事情
地政所拆成4個人去做
1號台辦完,把東西拿去4號台,4號台辦完,再拿去3號台
3號辦完,又拿到7號台,最後再回到4號台
那外國朋友看這情形,跟我說,你們政府很嚴謹,簡單的地權抵押而已,也要4個人互相監督
我當時心想,"鬼啦! 明明是公務員太多,又不能老讓這些人沒事做,避免民眾再投訴,只好把1件事情拆散,讓許多人做,才不會讓公務員看起來太閒"
但這種事情,跟不是鬼島長大或希臘長大的加拿大人講,大概是無法體會的
所以我也沒說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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