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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9
引用:
作者orea2004
間接民主&代議制度的問題。
還有就是誠信問題。
繳稅的勞工雖然沒有說要給公務員這麼多薪水。
但是你我選出來的民代跟依制度選任的官員幫你做了這個承諾。
就像你進公司的主管白紙黑字承諾你月薪三萬,年終一定有兩個月。
結果到年底,你年終剩下一個月。
一問之下,原來是股東們認為大家都可以拿兩個月年終太多了,
直接砍對半。不知道各位會覺得如何?
我是認為,如果人事支出太高,沒有承諾的地方可以變,然後
降低接下來新進的人員的福利跟待遇。



這種問題不是折騰勞工(一般百姓)、就是折騰公務員(即得利益者)

如果以為「誠信原則」四字、就能理所當然的只折騰勞工
那也無怪乎每個政權的未期總會有革命發生

再說那群選出來的官員、代議士對你我就沒有承諾嗎 ?
對你我的承諾就可以黃牛,對那票公務員卻要應該堅持承諾到底…

這又是什麼邏輯

就算一家公司,一直賠錢的情況下、董監員工還坐領高薪
吃虧的股東卻不能發言(薪水來源)不能有意見,還要是得要死發那些薪水下去
那又是什麼道理

一般公司這種情況,談不攏勞工不爽該領的錢(資遣費)收一收就走人
哪有死釘在公司不走人、還仍要求可以一直領這種薪水
舊 2012-10-23, 02:20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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