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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17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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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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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oylin
小弟本身養狗..也撿過流浪狗放公司養!
雖不養貓..不過也跟幾隻貓相處過..一段時間!
略知習性!

每2.3個月~ 都捐個5千.8千. 在幾個貓狗協會!
這些流浪貓狗..要捉、要安樂.要收容、要打針吃藥、要認養
小弟都沒意見!!

心有餘而力不足情況下..只希望這些貓狗..不用這麼辛苦的活著
早日投胎去也好!!

但不殺牠個痛快.......來個虐貓!
我相信..不僅小弟我!! 很多人都看不下去....
我也相信如果有這麼大咖的微波爐...
捉了這些人魔要把"牠"當貓一樣丟進去....肯定會有人這麼幹!!!
這才叫做"人神共憤"

所以你們急著扣我們帽子幹嘛?
我跟你的意見並沒衝突阿
只是講不同方向的東西
我覺得以後多注意一點這種瘋子
在路上看到瘋子鬼吼鬼叫你還會靠過去?
也許你們覺得這瘋子的特徵還不夠明顯
我也只是提出以後有養寵物的多注意一點這樣觀點而已
誰知道瘋子什麼時候要發作?畢竟寵物的命就只有一條
我的觀點不認同那就當我沒講就好,要討論也可以
幹嘛腦補一堆挺殺貓挺虐貓的標籤上來
你很人神共憤難道我就很開心?

上面那篇新聞你看了嗎
前面3個月的刑期本來還可以易科罰金
就算裝成了神經病前面的刑期也完全躲不掉
結果去犯一條更重的罪再加本來的罪說要躲罪
本來可以易科罰金不用關,搞到自己要多關好幾次,多賠更多錢這合理?

我前面也有提出過一樣對說詞的疑問,結果就被腦補一大堆
看來這篇新聞的法界人士也會被這裡殺紅眼的腦補成挺殺貓 虐貓
這篇根本沒有其他討論空間,就只能有一種罵?
舊 2012-10-23, 08:37 AM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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