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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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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nousdeity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han172190
預防也只是降低機率,我有說完全不可能嗎
在這虐殺案例,有人向飼主抱怨
就100%照你們講的好了,這根本不是貓吵人
對方是個暴力傾向又有殺貓前科
所以明顯的多次提出"無理"要求了,然後飼主也不在意
再照100%你們講的,他要裝神經病,也跟飼主預告他要裝神經病
再回去看146篇我只是要說,"往後"如果再有奇怪的人做出奇怪的要求
飼主是不是應該多注意一下
還是又要去賭這個人是不是有前科是不是瘋子?

內湖虐貓、台大博士生公館虐貓這已經是整體大環境的因素
在台灣隨隨便便的人就能養貓狗,沒受任何管制
要學一些國家建造戶籍繳稅制度過瀘不良飼主,又是誰會反對
一心想要找東西動物虐殺的,就算他沒得認養,有心的話路邊隨便抓就有
又有一群人支持貓狗在外可以野放餵養
不覺得矛盾?
這之間是誰一起創造出一連串因果共業關係還有需要我講嗎?
(是不是又要腦補成我支...

我現在沒在電腦前,
重點一句話,不會有人日子過這麼神經兮兮。
養寵物要搞到自己像被害妄想症才叫做盡責?
你認為你說的很有建設性很可行?

你的大方向政策對不對,我不會也不想在這檢討。
但是講到大環境的因素共業?你扯的也太遠了
照你這種開放無法聚焦的模式,真心建議你去找諮商師聊聊

這串,絕多數人的焦點都擺在個案上
這麼喜歡講大方向,你可以另外開一串
在這邊,不會有交集的。
     
      
舊 2012-10-23, 04:53 AM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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