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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a88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Amon Amarth
這女網友..還真天才

每支手機..都有自己的序號

工程師只要拿出包裝盒上的序號.以資證明

這侵佔罪名就跑不掉了

唉..本草綱目有記載:XX沒藥醫

4S現在2萬有找..腿開個幾次.就能買新機了


放心啦...侵佔罪沒那麼容易成立的啦!! 女生如果是老手....不會被嚇到的啦

不過是單純的民法契約關係而已.......東西是男生主動借出的.......又沒立契約----講明哪時候返還.....違約罰則是什麼 就算期限違約也沒罰責不是嗎??...皮一點...拖了幾年再還...有什麼不可的???



這是記者及法律人員故意不跟大眾講清楚的地方啦!!
     
      
舊 2012-10-22, 07:32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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