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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aphics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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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801
引用:
作者carage
你的論點依據的假設是建立在殺貓犯絕對不是不敢對人下手只敢欺負小動物的俗喇.
殺貓也許啥事都沒有,頂多就罰錢唄,如果還能順便騙到法院就更好了...
如果是殺人,就算是證明精神異常也是要送精神病院吧,這輩子也差不多毀了.
我想多數人會比較相信或是選擇相信這個傢伙只是欺負小動物的俗喇而已...

還是那句老話

連續殺人犯在他的“事業”開始前,多半有虐殺小動物的經驗。
舊 2012-10-22, 03:58 PM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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