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lompt
連告都告錯
還能夠這樣認為
也算是奇蹟了
一個都說是桐一個人撞的 偏偏要告另外一個
這...
被撞的居然認為是老闆幫司機開車載司機@@
|
一個是協理,一個是襄理,肇事客車裡頭沒有一個職稱是司機的
有啦,那位司機是目擊車禍的貨車司機,就是他說有人頂替
可能這齣戲出場人物過多,連鄉民都搞錯,法官怎麼能不搞錯?
判決一下採信,一下又不採信
過了幾年幾個當事人的記憶又模糊了,連車子顏色都記不起來了
就剛好被抓住攻防的重點,結果通通都不採信

還會被酸是告錯人
前晚發生的
東港車禍羅生門 為子頂罪?父投案百萬交保
引用:
|
警方表示,車禍現場跡證警方均有採集,絕對會找出真正的肇事者。
|
看警方多有把握啊!
頂替這一招應該會繼續發揚光大喔
有錢能請個好律師真的是萬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