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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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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1,500元當全部成本,顯然是忽略了機會成本中的隱藏成本。
因為攝影機若不用在拍此片的時間,可以用來接單拍別片賺錢,拍別片之收入即為放棄的成本。假設以此片用攝影機拍一小時再去剪輯,這裡估計不要錢;但是向外接單赴廠商尾牙,同用攝影機拍一小時,可收5,000元--此片的拍攝成本應視為同時所放棄的收入,即5,000元。
因為假如沒有攝影機,還必須購置或租借,這種成本不能忽略。另外剪輯、配樂、轉檔或是其他作業亦同,成本不是只有演員的支出,導演、編劇、場地、燈光或是其他呢?難怪以前有人說台幣三百元就可以賣一台電腦(必須包含電源、主機板、CPU、RAM、硬碟、機殼、螢幕、鍵盤、滑鼠),使用廢棄零件也應該計入機會成本吧!
此外,大家似乎搞錯方向,本案並非政府出錢有問題,而是宣傳拍得太爛有問題。出太低的代價,若被拍成爛片,情有可原,有多少錢作多少事,拿出香蕉只能請得到猴子。但是出的錢已經很有誠意,但是得到裝瘋賣傻的結果,這就是拿錢的人對不起出錢的人。易地而想,如果把這幾百萬拿給水果拍動畫、或是給民視、公視、第四台購物,結果會不會不一樣?
蘋果系列的宣傳都付出昂貴代價,賈柏斯出場二小時要多少錢?現在庫克縱使自認再便宜,事實上也很貴,除非不計入他們投入的機會成本。事實上蘋果公司也付出大量的金錢,若賈柏斯不為新產品宣傳,賈柏斯的時間會用在其他事項,比方決策、研發等。反過來說,如果蘋果公司也付出大量的金錢,得到一個不知所云的結果,應該責備的地方不是錢花太多,而是產品有問題,像MessagePad,使用沒有palm流暢、速度沒有palm快、連樣子都比palm難看,但是價格卻比palm貴。
現在重點應該是拍得爛,而不是花錢花太貴,但是今天大家都罵出錢出得太貴,甚至故意低估成本重製一遍,想要突顯花錢太貴。這樣縱然壓低以後價格,但是重點還是沒有出來,拍得好的作品值得更多的代價,可口可樂投入比本案更多十倍、百倍的費用(2011年廣 告費為6億美金),但卻沒有人認為太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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